发布时间:2026-08-23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推荐对象为我校18至28周岁、有1年以上的团龄的优秀共青团员。
2.“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牢记“两个确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工时。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推荐前一年无全校通报及以上处分。
Ø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类比赛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
3.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自立自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
4.参加厦门大学和我校“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修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团员,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和应征入伍的学生;
5.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团学组织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认可度高的学生;
6.入选我校大学生骨干宣讲团,积极开展理论宣讲工作,在组织参加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Ø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推优:
1.上学期未参加任何志愿服务或学生活动的;
2.上学期考试出现挂科的;
3.上学期出现多次旷课情况的;
4.本学期转专业学生不参与本学院推优。
三、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团员,即日起即可向各班团支书提交《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团支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6日。9月7日,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根据通知精神,讨论是否通过推优申请人的申请,同日各班团支部将推优结果和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负责人。9月8日进行推优名单公示。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团委
202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