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人生观,进一步推进我院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同时也为了表彰共青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特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一. 评选标准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院的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勇于创新。
3.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一年级学生则为评选前一学期),并且无不及格现象。
4.模范带头。积极参加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评选当学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含2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5.记录良好。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一年级学生则为评选前一学期)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二. 评选范围
我院在读的团员青年学生。
三. 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进行。
四. 评选程序
1.各系团总支按照各系人数的3%从各团支部中民主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社联、艺术团、青队)按干事人数的3%推荐上报各自指导老师。推选时,系内或组织内应成立评选小组,系内评选小组负责人由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学生组织评选小组负责人由相应指导老师担任。系内或组织内的评选结果需在相应范围内公示3天。
2.各提名候选对象需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并附300—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形象鲜明,文字简洁流畅,实事求是地反映提名对象的情况。
3.学院团委负责审核推荐对象材料。
4.公示拟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5.学院团委审定,召开表彰大会。
五. 奖励情况
1.优秀共青团员由学院团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材料记入团员个人档案。
2.荣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团员,将优先考虑推荐入党。
六. 注意事项
1.评选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防止以学习成绩优秀代替其他方面的突出,或对其他方面降格以求的现象发生。
2.优秀共青团员材料由各系辅导员负责归入团员个人档案。
3.评选后,当学期如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则取消已获得的荣誉称号。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
一. 评选标准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院的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并且无不及格现象。
3.爱岗敬业。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计划性强,善于总结经验,办事效率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学院团委和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且所开展的共青团活动活泼而不失严谨,在配合辅导员做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方面成绩显著,为促进我院学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一定影响。
4.模范带头。积极参加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广大团员所认同。评选前两个学期至少组织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5.记录良好。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二. 评选范围
在我院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一年以上,且评选时在任的团总支(副部以上)、团支部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会等团属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副部以上),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社联、艺术团、青队)的学生干部(主席团、各部门正、副部长)以及学院团委(各部门部长助理、干事)的共青团干。
三. 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进行。
四. 评选程序
1.各系团总支按照各系人数的1.5%民主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社联、艺术团、青队)由指导老师推荐上报院团委。任职于学院团委的助理、干事由各部长推荐上报院团委。推荐上报需经过民主程序,程序参考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2.候选对象需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表中包括由各系团总支和辅导员(指导老师)填写的推荐意见),并附300—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形象鲜明,文字简洁流畅,实事求是地反映提名对象的情况。
3.学院团委负责审核推荐对象材料。
4.公示拟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干名单。
5.学院团委审定,召开表彰大会。
五. 奖励情况
1.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学院团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材料记入个人档案。
2.荣获“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的团员,将优先考虑推荐入党。
六. 附则
1.评选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防止以学习成绩优秀代替其他方面的突出,或对其他方面降格以求的现象发生。对其工作绩效要客观审评。
2.优秀共青团干部材料由各系辅导员负责归入个人档案。
3.评选后,当学期如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则取消已获得的荣誉称号。
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一. 评选标准
1.团的建设。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支部凝聚力强。拥护党的纲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部署和安排。培养和教育团员工作扎实有效,有质量地做好支部推优工作。
2.团的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团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热点讨论,并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团员队伍素质。能够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的活动,活动形式活泼而不失严谨。
3.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支部团员材料齐全有序。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4.团的宣传。结合形势政策积极宣传,听从学院党组织和团组织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配合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对于支部开展的活动能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扩大正面影响力。
5.团员模范。支部团员积极服务同学、个人综合素质高,在个人学习成绩、活动奖项以及学生工作的任职情况良好,能在广大的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 评选范围
评选当学年团支部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纪律处分的团员人数比未超过2%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先进团支部的名额为10个(各系可申报名额见附件)。
三. 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的4月进行。
四. 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申请表》,并提交不超过1500字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条理分明,文字流畅,实事求是地反映本支部的工作情况,还需附上活动分类照片,如有支部集体奖项需在材料后加附奖状复印件,一并上交到学院团委。
2.由学院团委对参评支部进行资格审查认证。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
3.学院团委组织由团委委员和各系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4.公示拟表彰的先进团支部名单。
5.学院团委审定,召开表彰大会。
五. 奖励情况
1.先进团支部将由学院团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锦旗,先进事迹材料将统一记录存档。
六. 注意事项
评选具体时间将通知各系并在学工网发布通告。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