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大学生中征集新兵的意义是什么?
在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根据宪法第55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而提出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服兵役人人有责的要求;是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增强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措施;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新形式。
二、今年我院征兵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校男性学生为2014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女性学生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l99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2岁。
三、应征大学生的身体条件是什么?
征集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条件和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男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视力要求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血液、肝功、尿检、心理检测等符合标准。
四、应征大学生的户籍条件是什么?
无户籍限制,学籍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全日制学生。
五、征兵工作的程序是什么?
征集对象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应征大学生需先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注册。男兵在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后,方可应征报名。女兵直接在全国征兵网上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六、国家对应征入伍同学的优抚政策有哪些?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等优惠政策。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国家对我院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6000元,总计24000元。
2.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国家按照其入伍前就读年限,补偿学费6000元/学年,退出现役复学后,按照6000元/学年的标准进行学费资助。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其服役年限计入其毕业后工龄。发放优待金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交入伍学生父母。在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按照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优抚政策和标准,增发当年度优待奖励金。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复学毕业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不能复学的,由入伍地交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七、厦门市对应征入伍同学的优抚政策有哪些?
1.在校生应征优待鼓励政策。经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视同厦门城镇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今年城镇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达到15030元。退役后复学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发放33000元补助金。完成学业的大学生,由学校积极推荐就业,人事部门优先办理手续,并将其军龄视同工作年限。毕业后被厦门市国家机关或事业机关单位录取(聘)用的,工资可直接定级,不实行见习期工资。
2.应届毕业生应征鼓励政策。一是适当提高高学历青年家属优待金,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属优待金比一般义务兵略有提高(2012年标准16111元)。二是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给予笔试卷面分加3分。三是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役后,参加市直机关、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招聘考试的,提倡给予笔试加分(思明区、集美区分别给予笔试卷面分加5分)。(厦门市思明区政策详见http://webplus.xmu.edu.cn/s/122/t/377/a/147720/info.jspy)
八、我院对应征入伍同学还有哪些政策?
1.学业安排。我院应征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学业成绩管理参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入伍学生成绩管理办法》(http://jwb.xujc.cn/index.php?c=article&a=view&id=314#userconsent#)
2.奖励资助。我院应征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进行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助学金。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奖励3000元,荣立两次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奖励6000元,荣立一等功一次奖励10000元。
3.退役后的复学。学生服满现役期,根据个人申请,立即办理复学手续。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在服役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学校准其复学。未服满现役或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除按《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惩处外,取消其保留学籍、复学和安置资格。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九、我院征兵工作的时间安排是什么?
1.从现在开始――八月初 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阶段
2.从现在开始――八月五日 接受报名
3.六月上旬――七月廿六日 预征对象体检,随到随检
4.六月中旬――七月廿六日 政治审查
5.八月一日――八月廿日 在七月廿五日以后报名的预征对象,按照思明区征兵办的要求参加体检和政治审查
6.九月一日――九月四日 复查、复审、定兵阶段
7.九月五日――九月十五日 新兵交接、运输、总结阶段
十、我院征兵工作事宜咨询方式是什么?
1.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工作办公室:8269311(24小时值班)
2.厦门大学征兵工作小组办公室:王老师0592-2181313(9:00-17:30)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李老师0596-6288453(9:00-17:00,主5#201-2)
4.QQ群:军旅嘉人159516070
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