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党团工作  事务公开  团建事务
详细内容
积极分子推优条件


作者:英语系团总支    文章来源:英语系    浏览次数:1611    发布时间:2013-01-11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为了鼓励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培养合格的后备军,同时进一步规范我系推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特拟定推优工作办法,各团支部必须按此办法严格执行。

一、积极分子推优基本条件、优先或破格考虑条件请见附录

二、推优工作流程:

1、各班团支部参照本办法做好本支部推优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2、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向本班团支书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英语系入党积极分子自荐表》;

3、各班团支部委员和党员就提交自荐表的同学进行充分讨论,并在《嘉庚学院英语系入党积极分子自荐表》上填写团支部意见,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党支部审核;

4、支部党员代表根据各团支部的推荐意见进行讨论,经支部考核通过后才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5、支部确认名单后,须在系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最终名单;

6、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后,系学生党支部必须给入党积极分子指定相应入党联系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并由联系人对其进行为期一年的考核;

7、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需向联系人递交至少四篇的思想汇报;

8、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应党章学习小组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党章学习小组组长一般从入党积极分子当中任命或民主选举产生。

9、推优工作一年两次,于每年4月和11月开展。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英语系

2013326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341111422540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DLMM CESE V22.21 Build 20121210 | Copyright© 2004-2020 WWXY.XUJC.COM WWXY.XUJC.CN
All Rights Reserved.